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能,在落实“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依法治教和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是我省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制度20周年,这标志着教育督导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科学筹划未来,不断完善和发展教育督导制度,努力开创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教育督导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教育督导是促进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障教育目标实现的有效手段。当前,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努力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跨越,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迫切需要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和保障作用。首先,加强教育督导是实现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保证。党和国家对教育改革发展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教育督导,目的是要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真正把这些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证教育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优先谋划,教育投入在财政资金安排中得到优先保障,教育需求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得到优先考虑,从而充分发挥教育事业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其次,加强教育督导是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教育督导制度作为一项法定的教育基本制度,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体系决策、执行、监督三大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加强教育督导,就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环节,使之与教育决策、执行相协调,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依法施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第三,加强教育督导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途径。教育督导工作直接面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涉及千百万中小学生,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加强教育督导,建立政府、社会、学校沟通平台,有利于反映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营造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总之,我们要自觉地把教育督导工作放在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中去考量,放在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强化教育督导的地位和作用,坚持不懈地做好教育督导各项工作。
二、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开展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也是教育督导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督政、督教与督学并重,综合督导、专项督导与经常性督导并重,监督、制约与激励并重,进一步强化督导功能,全面推进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改革发展各项目标的实现。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更大功夫:一是在落实政府教育职责上下功夫。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都与政府行为有着直接关系。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认真履行对下级政府教育工作实施监督指导的职能,促进政府教育工作职责的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要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情况、中央和省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修订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标准,继续深入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促使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县域内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上下功夫。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任务,重点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根据分地区、分指标、分时段推进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督导。对苏南等教育事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要通过督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教育现代化创建成果;对其他地区,要督促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要通过加强教育督导,推动建立现代教育管理和教育投入制度,用先进的制度促使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不断提高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水平。三是在强化素质教育上下功夫。坚持从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多个层面,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要制订全省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标准,认真贯彻中小学管理规范,落实实施素质教育特别是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的措施,建立职责明确的省市县实施素质教育目标责任制,健全实施素质教育的监测、督导和奖惩制度,逐级考核素质教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努力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四是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下功夫。要针对各地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开展教育督导,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的经费投入、条件改善、教师配备、教育管理进展情况,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问题,督促各地采取有力措施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三、坚持在开拓创新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最近几年,我省教育督导工作注重求新求变、求实求活,在开展以省辖市为单位的专项督查、改进通报形式、建立公报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要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丰富督导内容,加快完善督导制度,努力探索新的督导形式,切实增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导向性和实效性。一是进一步拓宽督导工作领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督导范围上由义务教育逐步向学前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扩展,在督导对象上由公办教育逐步向民办教育延伸,努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同时,要将教育督导更多地转移到关注内涵发展上来,把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促进学校形成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推动教育管理不断深化。二是进一步完善督导工作机制。这是提高教育督导水平的根本保证。要坚持督政、督教、督学“三位一体”,努力形成“省以督政、督教为主,市兼顾督政、督教、督学,县以督学为主,整体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模式。近期要抓紧制定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规程和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导、实施素质教育督导、县域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督导监测的工作规范,健全督导程序、督导报告、督导公报等制度,努力形成我省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同时,要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充分发挥制度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三是进一步改进督导工作方法。要在坚持依法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实现由监督为主向监督与指导并重的转变。要强化督导的服务功能,努力在服务中深化督导,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成效。要重视教育督导结果的运用,切实把督导结果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作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决策、经费投入、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惩戒处罚的重要依据,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要根据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运用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等形式,着力推动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督导队伍
随着教育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教育督导任务更加繁重。要重视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督导人员专业化水平,努力适应督导工作任务的需要。一是加强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水平。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还要不断加强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研究教育督导规律,在学习中进一步拓宽视野、提升能力,努力成为胜任教育督导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树立良好形象。要善于察实情,敢于讲真话,做教育事业的忠诚卫士;要尊重实践,尊重被督导的单位和个人,注意听取不同意见,发挥正确的指导作用;要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努力成为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楷模。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级政府要把教育督导摆在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确立教育督导机构应有的地位,赋予教育督导机构应有的职权。要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落实经费保障,营造良好环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支持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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