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创新举措,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会精神,张家港市结合实际,明确九点要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一是规范学生假期和作息时间。坚持“健康第一”, 严格执行苏州市教育局制定的“校历”和本局制定的作息时间、假期安排,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中小学节假日、双休日不得组织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双休日期间,学校的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等资源应全面向学生开放,供学生组织活动使用。严禁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学生“午自习”或上课,挤占学生活动、休息时间。学生在校时间、睡眠时间、体育活动时间符合《意见》规定要求。
二是规范课程和课时。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特别要保证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地方和校本课程。高中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中小学所有自习课不得安排进行学科教学。义务教育学校非寄宿制学生不得安排晚自习。
三是规范学生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作业(仅限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不能布置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以中等学生完成时间计,下同);初中、高中学生家庭作业总量按照《意见》执行。当天没有课程的学科不能安排书面家庭作业。义务教育学校在假期和周末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
四是规范考试评价。推行日常考查无分数评价制度。学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进行高考、中考成绩排队排名,不得擅自散发或利用媒体发布高考、中考信息。积极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逐步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功能。中小学期末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教研机构可以提供一套完整试题供学校选用,鼓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考试或考查科目的命题要保证质量,突出基础知识,面向全体学生,让大多数学生能达到合格要求;要规范监考、阅卷,认真进行质量分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五是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测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实验班,不得以举办这类班为名进行招生和升学考试。中小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设施对社会出租用于营利性文化及专业课补习活动,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以及个人联合举办文化及专业课补习班、培训班。
六是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鼓励教师加强平时对学生学习情况的了解和辅导,学生有辅导需要的,应利用在校时间进行针对性的个别辅导。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
七是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格执行《张家港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规定》(张教〔2009〕74号),端正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把好教学过程的每一环节,全心全意地做好教学工作。要认真备课,认真组织课堂教学,精心指导学生学习;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定期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查缺补漏,把好教学质量关;要认真做好课后的辅导工作。教学计划的安排符合要求,不随意增、删内容,不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禁止小学、初中所有学科类奥林匹克竞赛活动。
八是规范大课间及课外文体活动。要认真贯彻苏州市的“三项规定”并结合实际,因校制宜,科学地组织好大课间及课外文体活动,做到三个延伸、三个结合、三个精心、三个兼顾、三个衔接。大课间及课外文体活动要有活动方案和组织安排,要有检查指导和评价。要将课外文体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班级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杜绝利用课外文体活动时间组织学生上自习、安排上课等违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违规做法。
九是规范教辅用书管理。要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审定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教辅用书,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不得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 |